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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10-30
楼下有个lounge bar - [-|Yes.It's life.|-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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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家楼下似有一个lounge bar,每周五晚上准时八点懒洋洋放起爵士乐,一小时左右结束。
低音炮的振幅准确地传过来。
有时候我在想,一楼二楼三楼和四楼的老头老太们怎么吃得消呢。
因为连我,都不知道楼下只是在放音乐,还是真请了一台小乐队。北京下雨了。
围着大格子披肩,作家范儿,只是戒了烟之后,就只能降格成个“死敲键盘的”。
白天整个天光就不亮,我被快递小哥敲醒,收了快递之后温吞水地犹如机械人一般做各种起床之后的必备动作,然后打开电脑倒腾录音。
生活开始走向矫情的一面。
每晚害怕睡觉,不是不困,是因为睡前有好多按部就班的程序,不按着流程来一遍,心里真是不踏实。
维C泡腾片——蜂蜜水——敷脸——拉筋——睡觉。
每次我想念床,脑袋里就跳出无数小人努力扑灭这个念头,毕竟,我生性懒惰。
这就好比,男人总想外遇,可是一次外遇的成本太高,每一念及就会努力扑灭,直到无法扑灭为止。昨晚和三两朋友吃饭,据说是秋日最滋补的老鸭汤,弄到最后还是火锅。
我实在应该在回来之前吃一顿老鸭煲,那醇厚的汤,才是汤嘛。
晚上出地铁,西苑已经整个变得我都不认识了。
每天出门都是地下穿行,突然到了地上,还真的有点恍惚。晚上北京的味道很好闻,夏天的风和秋天的风是不一样的,一个清爽,一个凛冽。
秋天的风是穿着皮夹克,抽烈烟的男人;夏天的风就是所有女人记忆里都有过的那个穿白衬衫,笑起来露出虎牙的隔壁班男生。走在只有车来车往的黑暗马路上,我突然想起“与往事干杯”。
初初看这本书,一点都没看懂,觉得味同嚼蜡,觉得矫情。现在想来也是对的,少女时光正是以后要举起的杯中酒,怎么懂得执杯人的心思。
今日懂了,嘴角带浅浅微笑。
终于能和往事干杯,心里的释然是无法用言语说出来的。我很爱我的羊毛大披肩。
自它到来之后的冬天,再没有觉得过寒冷。
恋物比恋人更靠谱的地方在于,只要你不离开,它就对你不离不弃、常伴左右。今日ending是:昨天方家胡同纸曰小铺采访照若干。
Tips:店主是让人很舒服的美女。店里的玄米茶很好喝。纸,原来可以这么美。明日若无话可说就奉献本周三故宫Cartier Treasures照片若干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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